在國中二年級中國地理的單元,我們會學到中國的行政區劃分—二十二個省、五個自治區、四個直轄市和兩個個特別行政區。五個自治區包含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、西藏自治區、內蒙古自治區、寧夏回族自治區、廣西壯族自治區。其中的西藏自治區除了在華文世界被稱作西藏之外,它在世界的其他地方還有另外一個名字—圖博(Tibet)。
「圖博」這個發音除了被歐美各國使用來稱呼西藏自治區外,也被日本、韓國、尼泊爾、馬來西亞等亞洲國家所使用。不只用來表示中共所劃分的西藏自治區(例如:韓文的티베트 자치구),也被用來表示如青藏高原(例如:英文的Tibetan
Plateau)和藏文(例如:日文的チベット語)等一切與西藏地區有關的命名。那麼台灣呢?該使用西藏還是圖博?
在討論西藏地區的命名時,本著民族自決以及現代地理學強調主體意識的精神,藏族人自己怎麼稱呼自己與自己希望被如何稱呼是相當重要的。然而在西藏主權問題未定、中共與西藏實力不對等的對峙談判條件之下,藏族人是否能夠對自己偏好的漢文譯名表態仍受到懷疑。因此本文僅能就,第一,「西藏」一詞是否具有殖民主義色彩,及第二,西藏人是如何自稱,來討論「圖博」是否為較好的命名。
「西藏」一詞以漢文的形式最早出現於《清實錄》康熙二年(1663)。當時滿清政府將藏人居住的衛藏地區(藏語拼音為Yü-Zang)音譯為滿文發音的烏斯藏(wargi dzang)。經過了時間淘洗,可能因為滿文中「西方」的發音和烏斯(wargi)接近,且衛藏地區位於中國的西方,才又從滿文被譯為漢文的「西藏」(*1)。
藏人稱自己的國家為Bod,藏人自稱為Bod Pa,稱藏地為Bod yul。Bod所表示的地區除了包含剛剛所提到的衛藏(Yü-Zang),還有安多(Amdo)及康(Khams)。這三區乃西藏流亡政府(藏人行證中央)對西藏地理區域與其主權範圍的主張,稱作大西藏地區,以現今中共的行政區來說,包含西藏自治區全區,及青海省、甘肅省、四川省和雲南省的各一部分。其中的衛藏為藏族政治、宗教與文化的中心,大致上位於現今的拉薩市、日喀雜市和山南市一帶。
那麼Tibet呢?「Tibet」一詞的出現可追朔至十二世紀時的猶太裔的冒險家班傑明(Benjamin of
Tudela)的旅行筆記(*2)。這是他在伊拉克時所聽到被使用的地名,為伊斯蘭文獻中對Bod的稱呼,然而他本人並沒有到過西藏地區,當時也鮮少有來自歐洲的旅行者能到的了如此遙遠。直到1254年,William of Rubruck旅行至西藏地區,對西藏地區的宗教、天葬等文化加以了解並紀錄之後,Tibet一詞與漢文所使用的西藏,在概念上才有比較確定的吻合。並被以此翻譯的國家所使用。
綜觀以上三點,不僅是「西藏」或是以Tibet為翻譯來源的「圖博」都與藏人自稱的Bod有一段差距,都不是最好的命名。西藏的「西」字儘管是個翻譯誤會,卻也隱藏了相對於政治中央北京的邊陲概念。而圖博這個翻譯由中亞地區傳入歐洲,繞了一圈再回到東亞。發音上可能已經有很大得出入,但卻是由藏人自稱的Bod所音譯,Tibet在英文文獻當中也被藏人所使用。雖然「西藏」一詞已被藏人在漢文世界所通用,但是考量到清朝以來,一直到此時此刻仍正在發生的中藏衝突與統治與被統治關係,「圖博」在未來可能更能中性的來表示西藏地區。
西藏的命名爭議主要源自歷史以來的發聲權缺乏。漢文的命名權長期把持在中國手上,儘管在反殖民主義的現在,西藏地區的主體意識仍受到中共的壓迫,使得西藏主體無法針對無論是漢文也好、羅馬字母也好的命名表態,只得任由藏人在海外以西藏或Tibet書寫自我。而課本中對西藏地區命名的簡單陳述簡化了當今西藏地區的爭議,成為了壓迫西藏的共犯。我期待有一天,政局穩定之時,藏人能受到尊重,並重新擁有對自己的命名權。
(*1):簡金生。藏人論藏─民國時期藏人的西藏觀。2013。
(*2):Kurtis R. Schaeffer,Matthew Kapstein,Gray Tuttle。Sources of Tibetan Tradition。2013。
(*1):簡金生。藏人論藏─民國時期藏人的西藏觀。2013。
(*2):Kurtis R. Schaeffer,Matthew Kapstein,Gray Tuttle。Sources of Tibetan Tradition。201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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